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时间:2017-08-21 来源:
2017年8月26日零时,沈阳市将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参加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此外,还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而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
门诊挂号费将并入诊查费中,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两级政府办医院,省管公立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企业和高校办公立医院一共115家医院参加改革。
关键词:涉及医院
1.改革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8月26日零时起,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市民去参与改革的医院买药将不会再有药品加成。
2.此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首先将通过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建立起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其次,通过改革使得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高。
最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之内。
3.改革涉及的医院有哪些?
沈阳市共有115家医院参加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包括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两级政府办医院,省管公立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企业和高校办公立医院。
关键词:医药价格
4.为什么要进行医药价格改革?
沈阳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医药价格改革是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重要举措。在“以药补医”机制下,公立医院过分依赖药品销售收入补偿,多开药、开贵药等趋利倾向明显,偏离了公益性的运行方向,现在已经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只有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这样才能真正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即通过价格杠杆促使医院由“卖药品”向“卖服务”转变。
5.改革后药品价格会有什么变化?
参与改革的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
6.检验检查的价格将有什么变化?
改革后,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
7.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及降幅为多少?
磁共振平均降幅22%,其中的项目降幅各有不同,如磁共振平扫(1.0-3.0T)由720元下降为560元,降幅22%。磁共振增强扫描(0.5-1.0T)由675元,下降为455元,降幅33%。脑功能成像(0.5-1.0T)由550元,下降为455元,降幅17%。
CT平均降幅在10%。
检验项目及降幅:检验项目共有747个项目价格下降,降幅在8%-50%。
8.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有什么变化?
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价格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和中医等部分项目价格。二级医院的手术费暂不调整,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9.取消药品加成等减少的合理收入将怎么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检查检验价格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政府补偿5%,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5%。
10.改革后门诊就诊是否还收取挂号费?
改革后,市民在门诊看病,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将门诊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中。
关键词:医保支付方式
11.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部门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都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12.报销医疗费用程序是否发生变化?
城镇职工及居民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及住院就医时,按原有流程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13.改革后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会增加吗?
患者费用负担水平总体不增加。
这次改革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及化验费等措施,腾移空间,用于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是有升有降,患者费用负担水平总体不增加,调整后的收费,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都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水平总体上也不会增加。
14.市民去不同的医院看病,医保报销有什么不同?
改革后将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作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基层首诊。
以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规定为例:一级医院起付标准是300元、二级医院是400或500元、三级医院是800元、特大型三级医院是1200元,比一级医院多900元,而报销比例一级医院较特大型三级医院高8个百分点。
15.市民怎样才能降低个人医疗费负担?
由于各级医院起付标准不同,所以如果盲目选择在高等级医院就医,因其收费标准高等原因,住院费用相对要高,而且报销比例低,所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额度也会多。
因此建议市民利用医保差异化报销政策,根据病情理性、合理选择医院,就可减轻一部分不必要的医疗费负担。
16.医保支付的方式会有哪些变化?
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到2017年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关键词:药品采购
17.药品采购政策将发生哪些变化?
沈阳市将于2017年9月1日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18.实施“两票制”的目的是什么?
实施两票制就是要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19.新一轮药品招标后药品价格下降了多少?
2017年全省14个市的医疗机构选派代表对3万多个品规药品进行了联合议价,议价后药品平均降幅为20%。
关键词:家庭医生
20.签约家庭医生(团队)能得到哪些服务?
(1)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2)专科医师个性化诊疗指导。根据病情需要,由家庭医生预约,接受三级医院专科医师诊疗指导。
(3)预约及转诊服务。家庭医生根据病情有针对性地为签约居民办理下次门诊预约服务。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预约及根据病情需要的转诊服务。
(4)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健康咨询服务。组织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为签约居民免费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咨询服务。
(5)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签约居民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重点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及全程健康管理等服务。根据病情发展及控制情况对病人实行分类管理。病情不稳定期给予强化管理,由上级医院提出治疗方案并加大监测力度; 病情平稳期由全科医生团队提供常规管理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性开具4周治疗性药物。
(6)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及全程健康管理等服务。为85岁以上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免费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上门出诊服务。签约老人可享受包括测血压、测血糖、体格检查、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
21.家庭医生可以上门服务吗?
居民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后,可以为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有偿上门服务。
经评估适合建立家庭病床、上门提供适宜医疗服务的(不提供院外静脉输液),居民需与家庭医生签订免责声明。
22.家庭医生签约收费吗?收费标准是多少?
签约服务费按70元/人/年标准确定,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人/年,由个人现金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医保基金承担20元/人/年,非参保人员由个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人/年,由财政预算安排。
2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哪些人群?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2017年底,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4.居民如何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按照方案,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期限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行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关键词:分级诊疗
25.沈阳市的医联体都由哪些医疗单位构成?
沈阳市已经按照分级诊疗层级设计组建“1+1+X”医联体。其中,两个1分别为省管三级医院、市管三级医院,X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中心(站)、康复医院、护理院。
26.医联体中各层级单位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沈阳市以省管三级医院为龙头,市管三级医院为骨干,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中心(站)、康复医院、护理院为成员。
龙头单位: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骨干单位:主要提供相对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也接收龙头单位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成员单位: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负责骨干单位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同时也适当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27.市民如何在医联体之间就诊转诊?
市民需就诊及住院,鼓励遵循“成员单位→骨干单位→龙头单位”的分级诊疗原则和转诊程序,即在成员单位首诊,确需转诊的可以自由选择任意一家骨干单位前去就诊,成员单位不得阻拦及设置任何障碍;
在骨干单位就诊后确需再次转诊的仍可以自由选择任意一家龙头单位前去就诊,骨干单位不得阻拦及设置任何障碍。
反之,上往下转诊时同理。
28.沈阳市医联体内部有哪些方便?
(1)开展双向转诊。
(2)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派出专家到基层出诊查房带教、基层医师到上级医院进行专业培训及免费进修。
(3)基层可预约大医院专家号源。
(4)大医院与基层医院可进行远程会诊。
(5)医联体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29.沈阳市目前建立了多少个医联体?
我市共组建46个城市医疗联合体,涵盖了13家省管三级医院(含军队)、27家市管三级医院(含军队、武警)、136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中心(站)、康复医院、护理院,基本覆盖了沈阳市的服务人群,初步形成了医联体为主体的分级诊疗格局。
关键词:社会办医
30.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和规划社会办医?
社会办医即是指除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之外的民营企业,境外及个人资本投资创办的医疗机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有利于打破医疗服务的垄断局面,形成公平竞争、相互补充、规范有序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和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监督电话
沈阳市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保定点医院监督投诉电话62161176
沈阳市市民热线电话12345
辽宁省卫生热线电话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