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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2 来源:
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或其他可证明的方式通知员工及时签署劳动合同,如员工拒绝或不配合的,公司应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此时,如果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未满1个月的,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但应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事实劳动关系存续超过1个月的,公司则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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