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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二次入职员工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时间:2021-02-23 来源:

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如果该员工第一次入职时约定过试用期,则该员工第二次入职时不应再次约定试用期。

(二)因不属于连续签署劳动合同,所以二次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应视为第一次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