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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7 来源:
Q:请问顾问老师,我公司有1名员工不幸发生工亡,该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已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还需要承担哪些赔偿呢?
A: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即发生工亡时,上述3项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公司不用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有的公司基于人文关怀会给予工亡员工的近亲属一些生活补贴。但实践中存在部分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员工自动放弃缴纳社保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同未缴纳社保或者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后发生工亡的,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由公司全部承担。所以建议公司为员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发生工伤、工亡时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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