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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4 来源:
沈阳市2019年7月份开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选档工作
2019年7月份开始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选档工作。按照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19年7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以4801.00元作为月缴费基数。可选择60%、70%、80%、90%、100%、200%、300%的缴费档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5日—7月15日期间登陆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bzx.shenyang.gov.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9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沈阳市2019年7月起调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原6.8%比例:337.21元/月 调整后 356.59元/月
原10%比例: 495.9元/月 调整后 524.4/月
沈阳市医保中心提醒您,及时、足额缴费,以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如果您每月20日前忘记了去银行缴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缴:
1.欠费不超过3个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至盛京银行办理交易码为“5349”的业务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中的“参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缴费到账即时开通医保待遇;
2.欠费超过3个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中的“参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每月21日起为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日(批量扣款一般需要2天),请办理以上业务的人员在批量扣款期以外的时间内办理。
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5244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356.59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524.4元/月。
附:我市历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明细表
沈阳市历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明细表
缴费时间段 | 缴费基数 | 月缴费金额 | |
6.8%缴费比例 | 10%缴费比例 | ||
2004年1月-2010年8月 | 2462元 | 167.42元 | 246.2元 |
2010年9月-2012年7月 | 2857元 | 194.28元 | 285.7元 |
2012年8月-2014年6月 | 3212元 | 218.42元 | 321.2元 |
2014年7月-2015年6月 | 3715元 | 252.62元 | 371.5元 |
2015年7月-2016年6月 | 4060元 | 276.08元 | 406元 |
2016年7月-2017年6月 | 4253元 | 289.2元 | 425.3元 |
2017年7月-2018年6月 | 4563元 | 310.28元 | 456.3元 |
2018年7月-2019年6月 | 4959元 | 337.21元 | 495.9元 |
2019年7月 | 5244元 | 356.59元 | 524.4元 |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