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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灵活就业人员6月起办医保退休无需窗口办理

时间:2018-05-24 来源:

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医保局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退休”和“停保”业务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和简化。5月23日,沈阳市医保局公布了“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停保和退休及居民医疗保险停保业务办理须知”。6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不需要到窗口办理,系统自动审核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6月1日起,符合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系统自动审核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按原来的流程,即参保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核定表》下方提示,持相关手续于每月1-15日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此外,6月1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及居民参保人员,在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业务时,医保局直接为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或居民停保业务,无需个人到窗口办理停保业务。


哪些人员需要到医保局窗口现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市医保局介绍说,主要是三类人员:

一是医疗保险从应参保到退休前有应缴未缴费用的;

二是未达到我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需要补缴医疗保险费的;

三是发生重新认定工龄等养老保险退休信息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医疗保险退休业务。

以上人员须于当月1-15日,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局现场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退休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①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少于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②本市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今年不少于8年,2019年不少于9年,实际缴费年限每年递增一年,到2025年不少于15年;

③从应参保到退休前无应缴未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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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保人员如何获知自己是否需要再到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市医保局:符合医疗保险退休条件不需要个人到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结三日后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获知:

①短信告知。市医保局将通过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告知,提醒参保人员不需要再到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短信内容为“医保卡尾号××××参保人员,您医保退休已在本月自动办结,不需到窗口办理。但是如果退休审批信息发生了变更,养老金有变化的(正常养老金待遇调整除外),请于15日前持退休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


②网站查询。参保人员可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www.syyb.gov.cn),点击进入“个人用户办事大厅”→“个人医保信息查询” →“灵活就业人员批量退休信息”,显示内容为“医保序列号为××××××××××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您的医保退休业务已在××××年××月××日自动办结,不需到医保窗口办理。但是如果退休审批信息发生了变更,养老金有变化的(正常养老金待遇调整除外),请于本月15日前持退休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


③沈阳智慧医保APP查询。参保人员下载登录沈阳智慧医保APP后,进入“账户查询”→“灵活就业人员批量退休信息”,显示内容为“医保序列号为:××××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您的医保退休业务已在××××年××月××日自动办结,不需到医保窗口办理。但是如果退休审批信息发生了变更,养老金有变化的(正常养老金待遇调整除外),请于本月15日前持退休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


④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参保人员可关注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查看推送信息。信息内容为“医保序列号为:××××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您的医保退休业务已在××××年××月××日自动办结,不需到医保窗口办理。但是如果退休审批信息发生了变更,养老金有变化的(正常养老金待遇调整除外),请于本月15日前持退休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员如未获得上述提示信息,需于当月1-15日,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基本养老金计发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退休人员必须了解的医保知识

⑴划账基数:退休人员以每年6月份应发实际退休费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6月份退休费为预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再予比对划拨。


⑵划账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段制定划账比例,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下同)为4.6%、51周岁至60周岁为5.2%、61周岁至70周岁为5.8%、71周岁以上为6.4%。遇年龄调整划账比例时间为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

医疗保险退休?


市医保局各分局办公地点及电话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12333   024-62161771 


和平分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31912676


沈河分局: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大东分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咨询电话:024-24319900


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路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铁西分局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浑南分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电话:024-23770016


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电话:024-89862600


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

咨询电话:024-88043875


辽中分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咨询电话:024-87820081


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咨询电话:024-87269333


法库分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咨询电话:024-87102015


新民分局: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咨询电话:024-276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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